2020年单独招生指南——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来源:米乐m6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21:03:03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文化产业普通高校,四川省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规划培育院校,四川省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主校区位于成都天府新区核心区, 地铁5号线骑龙站、警官学院站直达,校园面积 570余亩,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文化商学院、影视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动漫学院、数码学院、文博学院、文化信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13个教学单位,招生专业39个。学校着力培养高端发展型、创业型、技能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人才、创意设计人才、影视传播人才、文博艺术人才、文化旅游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人才,奋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文化产业高职院校。

  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近几年从始至终保持在92%以上,高于全省中等水准,被四川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最具吸引力十大院校”之一。2019年获评“四川省十佳网络口碑高职院校”。

  1、各类别考生按招生类别要求填报有关专业,其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3、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定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身体健康者。

  2020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省教育考试院将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分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考生应谨慎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学校招生网()单招报名系统,填报并及时保存专业志愿,同时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在此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志愿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2)考生在学校网站报名时,须确定报考类别,如:普通类(文、理)、中职类、艺体类。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招生类别要求不得跨类别填报,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播音与主持、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休闲体育专业的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和报考会计、广播电视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数字展示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均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3)考生报名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同时核对个人有关信息,作出诚信承诺。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对相关信息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取消其单独招生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合格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现场审核确认。

  (1)《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报名表上学生及家长签字确认。

  (2)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2020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综合素养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1)文理兼收:文化考试(300分)+综合素养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2)编导类、表演类、美术类、体育类:文化考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1)不限类别(除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外):文化考试(300分)+综合素养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2)文化艺术类、财经商贸类、信息技术一二类、旅游服务一类及“不限类别”中的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考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3)考试内容: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一)学校根据单独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通类、中职类并按专业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上的人数不允许超出报考总人数的85%。

  2、单独招生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养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考试成绩或综合素养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普通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养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艺体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4、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对成绩总分排序,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若出现成绩总分同分情况,则按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总分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都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对服从专业调剂的合格线上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7、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8、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9、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能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或按要求发送资料到指定电子邮箱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申请放弃录取时间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同时到校现场办理仅限工作时间)

  10、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其放弃录取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11、免试特殊招生录取: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入对口类相应专业。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学校招生网)和证书原件。在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的高职单招考试。(提交免试录取申请表时间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

  1、2020年3月5日8:00-3月20日18 : 00,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准确填写考生信息,选择我校(招生代码:5185)填报并确认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3月23日8:00-3月27日18:00,已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填报学校志愿并确认的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填报专业志愿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3、学校公布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考生名单时间及考生到校现场审查时间均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

  经学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学生报考的真实的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专业类别。

  (五)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所有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一、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项目,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100元/生/年,困难3300元/生/年,特殊困难4500元/生/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生/年,二等奖600元/生/年,三等奖400元/生/年。

  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8000元。

  特殊困难补助:对于符合特殊困难补助要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可补、代偿8000元。

  对于毕业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的我校学生,工作满三年后,能申请四川省艰苦边远地区学费奖补,奖励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被我校录取的品学兼优新生,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二、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被我校录取的品学兼优新生,奖励标准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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